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9|回复: 1

建设部起草规定外企不得在中国单独设计工程

[复制链接]

主题

0

回帖

3482

积分

游客

积分
3482
发表于 2004-3-25 13: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潘澄清)外国企业承担中国境内建设工程设计,必须选择至少一家持有中国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中方企业合作设计。昨天,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起草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式在网上(www.cein.gov.cn)征求意见。

据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设计处工作人员介绍,《意见稿》所称外国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登记的、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意见稿》第15条还规定,保密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我国未承诺对外开放的其他工程,禁止外国企业参与设计。

建设部负责人表示,《征求意见稿》共16条,已经实施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不适用本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于4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到scs@cein.gov.cn。

主题

0

回帖

930

积分

游客

积分
930
发表于 2004-3-25 16: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gege wu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97131联络基地

GMT+8, 2026-5-4 17:04 , Processed in 0.04060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