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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的焦虑——刘涌案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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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 09: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众的焦虑——刘涌案及其他
文章提交者:靡非 加贴在 网络批评 凯迪网络 http://www.cat898.com



    刘涌二审由死刑改判死缓,引起轩然大波。传统媒体和网上到处传来质疑和抨击。意味深长的是,真正掌握案情的人,或者为改判辩护(比如法官、被告律师、法律“专家”),或者干脆沉默(比如警方、检方、受害者)。两处都是一边倒,强烈地提示我们,这里是深水区。

    最刺激人们想像力的,是据说改判“显示了中国法制的进步”,甚至很好的“保障了人权”,令一般民众莫测高深。他们无法接受如此离奇的说法,又缺乏引经据典加以反驳的专业训练,只能凭着自己的直觉宣泄愤怒。活该被“专家”斥之为“缺乏理性”。

    那么改判是否实现了“专家”们津津乐道的“正义”?

    从程序正义上来说,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为改判提供依据。这一点,从二审判决书的含糊其词就已显露出来。如果有任何一条适用法律,法官就绝不会用什么“具体案情”来支吾。而那位北大的“专家”在与网民交流的时候,也承认这样的判决“是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得已的一种做法”。换句话说,乃是一种权宜之计。如此的“不得以”,如此的煞费苦心,居然找不到一条可以公之于众的适用法律吗?那么,——且不说是否枉法——何来程序正义?

  再从实质正义的角度来看,“专家”们高擎的“人权”是否能同等的落实到普通民众身上?就连这“专家”也承认,由于存在贫富差别,“被告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上可能有大小之别”。凑巧的是,本案的被告有数亿资产,所以能劳动全国最有名的律师和专家为自己申辩,“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能力”果然不同凡响。另一方面,让一个“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的罪犯活下来,而且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能继续开拓自己的“事业”,这样的结果,居然增加了社会的公正?谁,来申张受害者期待的公正?如果通过损害社会公正来保障一个罪犯优越于他人的“人权”,实质正义焉存?

  而如果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都得不到申张,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所谓“中国法制的进步”,“专家”们又如何说得出口?

  透过媒体和网上纷扰的议论、辩解、争执、怒骂……折射出这个社会转型期民众深深的焦虑。人们越来越失去稳定感,担心在不可预期的未来被急剧变化的社会抛弃。这使得两样东西弥足珍贵:正义和安全。

  正义,可以保证人们免于沦为弱势群体,至少在成为弱势群体之后,也能享有福利、尊严和社会的关注。正义使戕害他人者得报应,使恃强凌弱者被惩罚——如果一个社会连弱者心中的这一信念甚至幻象都要摧毁,它将变成野兽的乐园。

  安全,最低限度的生存条件。不是抽象的人权,不是言论、信仰自由,只是免于恐惧的自由。甚至比后者更低:我不伤害别人,也不被别人伤害;那蓄意伤害的要被治罪。如果一个社会连这一点都不能保证,它就在地狱的边缘。

  真正意义上的法制的进步,是要在这个颠簸震荡的转型期增强民众对正义和安全的信心,满足社会最基本的需求,而不是对强势阶层曲意逢迎,只保障一部分人的“人权”和“自由”。“专家教授”的一番高论换来一片嘘声,原因正在于此。

  从人们对本案以及其他一些案例的反映来看,有很多人对中国的司法体制乃至社会体制抱有深刻的怀疑。一个司法体制,如果存在制度性的缺陷,一方面缺乏独立性,沦为政治的附庸、权力的附庸;一方面又缺乏监督,以法律为追逐利益的工具,那么,这种体制下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没有权力亦无力提供利益的普通民众。这是对所谓“社 会 主义法治”的极大讽刺。

    一个更为可怕的前景是,在官僚精英和知识精英结合的基础上,再“团结”黑社会的力量,这样的“三色联盟”将打造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我想,这绝非耸人听闻,从刘涌一案我们已经隐隐约约嗅到了一丝异样的味道。在这样的社会里,一切安全和正义都将被恐惧和驯服代替,遑论人权与自由?

    在民众的怀疑和焦虑转为彻底的愤怒和绝望之前,我们必须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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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3-9-3 10: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黑社会中国宣传部、组织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刘涌同志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地黑社会组织:
    
     近日,各大媒体都以重要版面突出报道了沈阳黑社会战线的优秀干将,新时期黑社会领导人的楷模刘涌同志虎口脱险的的惊险事迹。刘涌同志自从投身于黑社会工作以来,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在4年半时间里,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很少失手,以一个优秀黑社会干部的实际行动,践行了把黑社会工作推向社会各个层面的重要思想。他,不仅是当代黑社会的优秀楷模,也是世界黑社会战线的突出典型。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聪慧的头脑,高明的手腕。刘涌同志凭借闯荡江湖几十年的阅历和强硬的后台,硬是在全国人民的质疑声中,在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惊险脱险.他的脱险打破了正义,公正,法律不可战胜的神话,为我们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善于结交各种保护伞以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刘涌同志的工作处于同各种执法机关斗争的第一线,处在光明与黑暗较量的前沿阵地,环境复杂,形势严峻。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杀人不偿命,首先要求执法机关与我们一条心。对此,刘涌同志一头扎进去,没日没夜的工作,从而铸就了他的辉煌业绩。
    
      我们学习刘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与时俱进的优良作风和进取精神。在长期的杀人越货的工作中,刘涌同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孜孜不倦,刻苦学习钻研各种犯罪手段,以开拓精神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犯罪水平,从而为其除掉一个又一个看不顺眼的人奠定了坚实基础。他的这种难能可贵的敬业好学精神和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是我们黑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和开拓创新的宝贵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发扬光大。
    
      各地黑社会组织要把开展向刘涌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当前进一步加强黑社会队伍建设,做好新时期黑社会工作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特别是各级头目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在黑社会队伍中营造一种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要把学习刘涌活动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不断地开创黑社会工作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世界黑社会大会大献礼。
    
    
    
    中国黑社会宣传部、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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